颱風及暴雨期間的課程安排

颱風襲港期間

天文台發出颱風信號下的上課安排:

一號及三號颱風信號

所有課程照常上課,但應避免進行戶外活動。

八號或更高颱風信號

所有課堂即時停止,機構須安排其他時間補課。

如八號或更高颱風信號在上午六時三十分之後懸掛

當日課程取消,機構須安排其他時間補課。

另外,學員需視乎當時的天氣或交通情況決定是否上課。


暴雨影響期間

暴雨警告下的上課安排:

 

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

黑色暴雨警告

於上課前發出警告

學員視乎道路及交通情況決定上課與否。

有關課程取消,機構須安排其他時間補課。

於上課時發出警告

學員需如常上課,但應避免進行戶外活動。

學員應留在課室繼續上課,但應避免進行戶外活動。

於上課結束時,警告仍然生效

學員可如常離開。

學員可如常離開。
如學員選擇留在機構,機構應盡量提供合適的地方讓學員暫避。

 

學員應於上課期間保存課程主辦機構的聯絡電話,以便在緊急情況及惡劣天氣下與機構保持聯絡,因為課程主辦機構除了按照上述的安排,還會根據課程性質的需要作出適當的安排。

 

 

返回頁頂 修訂日期: 2008年8月21日